华尔泰: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2024 年 6 月 12 日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 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