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