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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001231NORSYN(001231)2023-12-05 11:1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上市或拟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原则上不再 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选聘其他审计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