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农心作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