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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1231NORSYN(001231)2023-12-05 11:1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