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 | 下: | | |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 |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 |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 |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 | |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