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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