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