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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下列成员组成:1、两名独立董事;2、一名非独立董 事。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