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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国枫律证字[2022]AN270-6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70-6号 致: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豪鹏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 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