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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三位董事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三位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 的补选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雯海先生、吴志锋先生、潘玫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雯海先生、吴志锋先生、潘玫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陈雯海先生、吴志锋先生、潘玫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三位董事因工作调整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