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好上好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 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2023 年 12 月)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不得包括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