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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通过董事会过半 数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五)其他应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