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 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会议为原则,必要时亦可以采取视频、电 话等通讯方式召开。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但召集人 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