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计时鸣、刘光斌、周成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等内容,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基于此,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