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 与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 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 环境、社会与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ESG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