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三年四月 4-1-70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向发行人出具了《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和《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为"《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修改意见,同时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