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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董事会议事规则
001317San Yang Ma(001317)2023-11-13 11:44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会的组 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规则)和《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由全体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七)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 (九)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