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天职事务所负责人及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和审阅了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 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 求,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事 务所")2023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2)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 取了其关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