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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达 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通达创智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与关联法人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集团")之下属企业的关联租 赁事宜,租赁合同由甲方(公司或子公司)与乙方(通达集团下属企业,包括但 不限于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等)签署。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与乙方签订《租 赁合同》,将"厦门市海沧区鼎山北路 2-2 号,海沧区鼎山北路 2-1 号,海沧区鼎 山北路 2 号"二楼、三楼、四楼、六楼共计 16,668 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乙方,租 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