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新和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 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新和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