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