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1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 | | 制实施细则 | 投票制实施细则 | | 2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精工集成 | | | 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 | | 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 | | |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 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 | | | 制定本实施细则。 |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 |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 | | 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