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 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2024 年 9 月 12 日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 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 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