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形成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1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