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移行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务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 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本制 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