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 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设董事长 1 人, 并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到 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二章 董事会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 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修订时间: 年 月 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确保董事 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保证董事会高效、科学地进行决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黄山永新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