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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002022KHB(002022)2023-08-16 10:3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下属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 并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的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持有或由二级/三级等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权的公 司; (三)公司(包括二级/三级等全资附属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 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企业;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无偿提供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