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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专项制度(2023年8月修订)
002022KHB(002022)2023-08-16 10:28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专项 制度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 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的 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 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