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华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002022KHB(002022)2023-11-10 07:54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传芳 徐 宏 2023 年 11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