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3月)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发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后,一旦出现需要延期或取消会议、增加或取消提案 的情形,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一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 有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