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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002022KHB(002022)2024-03-04 07:58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加强事前、事中控制,强化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