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O二四年三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从 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内外相关金融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 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