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8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8,000.00 万元,坐扣包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126,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9.3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26,26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4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