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做好 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公司组建以董事长为组长,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董事会、总经理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查批准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 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 联交易事项时, 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 致使已签 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 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 经合同双方协 商后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