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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067JINGXING PAPER(002067)2023-12-25 08: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制定公司董事及经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