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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002067JINGXING PAPER(002067)2023-12-25 08: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 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门、下属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应报告信息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