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28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8,000.00 万元,坐扣包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6,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