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 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 债结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 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