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