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万丰奥威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奥 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 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