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三位在任独立董事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 2023 年度的独 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的任职经历、相关自查 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独立性的情况。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