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