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公司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 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 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