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 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