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以下无正文)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与会委员签字: 李耀忠 李永奇 焦兴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现 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李耀忠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为进口生产制造所需的零部件,与联营公司 PICTOR.INC 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公司为生产制造无人机、发展无人机装备业务,与联营公司保定市玄云涡喷 动力设备研发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 济效益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