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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独立董事意见
002116Haisum(002116)2024-07-22 10:09

中国海诚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70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95,037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