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 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指引以及《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和本规程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各专门委 员会均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