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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 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通 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仔细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