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 ...